各市市场监管局、工信局,综改示范区管委会,有关制造业企业:
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市监标技发〔2023〕83号)要求,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工信厅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。
一、组织申报
请各市及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、工信部门组织本区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制造业企业,认真学习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和《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实施方案》,遵循政府引导、企业自愿的原则,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。
二、报送要求
各市及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征求工信部门意见后于2023年9月22前统一汇总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。申报材料包括:《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》和相关材料,一式6份,装订成册,电子材料刻录光盘1个。
三、择优推荐
收到申报材料后,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省工信厅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甄选,在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的基础上,优选推荐标准化工作基础条件好、标准应用成效强的项目。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工信厅将作为项目推荐单位,统一向市场监管总局和工信部报送。
联系人及电话:
省市场监管局标准管理处 郭晓青 0351-7680085
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梁智渊 0351-3183088
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23年9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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